線上賭場 台灣樂城/線上賭場(現金網)的特殊稱呼以及其史: 台灣對於線上賭場的特殊稱呼是「樂城/線上賭場(現金網)」。這種稱呼的背後有其原因,主要是因為線上賭場在台灣架設及經營是違法的。在早期經營線上博被抓的風險非常高,因此業者採用了「樂城」這樣的模糊代稱,以規避警方的注意。當時的網絡搜尋引尚未普及,這樣的代稱在一定程度上能達到避免被發現的效果。 台灣樂城/線上賭場的史可以分為幾個時期: 1. 網路未興盛時代: - 現場賭場時期(1980年代):賭博活動主要發生在實體賭場,包括家庭電話上的BB CALL呼叫器、六合彩、大家樂等方式。 - 電銷賭場時期(21世紀):隨著手機的普及,人們開始使用手機進行博,主要包括中華職棒簽賭和六合彩等。 2. 線上博時期(2013年開始): - 網際網路普及後,原本的信用版博業者開始轉戰線上賭場(樂城),開了線上博的時代。 - 由於在台灣,線上賭場架設和經營是違法的,合法的線上賭場通常選擇在合法的國家進行架設。 - 開設線上賭場主要採用「現金儲」的方式,以規避法律風險。玩家將現金兌換成賭資,進行投注。 3. 樂城商業模式的轉變: - 早期的樂城業者往往將客服人員與金流(出入款)的職責在一起, 容易成為執法機關定罪的基礎。 - 現代的樂城業者開始將客服人員、金流服務商以及廣告行銷外包,以降低定罪風險。 - 由於遠端工作的普及以及區塊鏈技術的應用,未來樂城業者可能更加難以被追,這也凸顯了博業合法化的必要性。 樂城業者面臨的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: - 架站主機:樂城業者通常在合法的國家進行架設,使執法機關難以從此方面下手追。 - 客服人員:樂城業者可能在台灣設立公室提供客服服務,這也是執法機關可能進行搜索的目標之一。 - 金流(出入款):樂城業者使用人頭帳進行金流操作,以規避監管機構的追蹤,但也存在風險。 - 行銷推廣:樂城業者需要進行廣告推廣來吸引玩家,行銷推廣方式也可能成為執法機關追的一環。 樂城業者商業模式的轉變也反映了博業的發展趨勢。隨著網路技術的成熟和商業模式的創新,博業可能朝著合法化和監管的方向發展,以確保公信力、保護玩家權益並收相應的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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